业务简述:
启封是指:封存的职工个人账户恢复为缴存状态。
办理依据:
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建部公告第1739号)、《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号)
办理方式:
1、柜台办理 2、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柜台办理: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中心网站下载);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中心网站下载)及电子版数据。
按单位性质分为:《机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国有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其他企业类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
办理流程:
1、柜台办理:单位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业务办结
2、网上办理:单位经办人登录“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进入首页→符合个人账户启封条件的予以受理→公积金后台核验信息审批通过或不通过的,由公积金业务系统予以告知→审核通过予以业务办结,完成认定。
注意事项:
职工在我中心变更工作单位的,由新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启封手续。若录用人员已领取养老金的,不可再启封缴存。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的当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