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6 14:46:12
来源: 分享:业务简述:
同城转移是指职工由于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调动等原因,个人账户及其住房公积金在同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
办理依据:
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建部公告第1739号)、《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号)
办理方式:
1、柜台办理 2、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中心网站下载);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中心网站下载)及电子版数据。
办理流程:
1、柜台办理:单位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业务办结
2、网上办理:单位经办人登录“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进入首页→符合缴存人单位调整的予以受理→公积金后台核验信息审批通过或不通过的,由公积金业务系统予以告知→审核通过予以业务办结,完成认定。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的当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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