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述:
补缴是指单位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归集专户,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设立依据:
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建部公告第1739号))、《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号)
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补缴范围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3、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办理方式:
1、柜台办理 2、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中心网站下载)
2、补缴的相关证明材。
办理流程:
1、柜台办理:单位申请→公积金中心柜台审核→审核通过,待单位缴款到帐,分摊录入至职工个人账户→业务办结;
2、网上办理:单位经办人登录“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点击补缴,进入补缴选项,核对职工的姓名、公积金账号,勾选职工的补缴原因、补缴开始和结束月度,确认职工的补缴金额→公积金中心依据补缴原因及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系统录入该职工的公积金补缴信息并推送消息给单位经办人→业务办结。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的当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