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6 10:40:11
来源: 汇缴科 分享:关于2021年年终结转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告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字〔1999〕33号)等有关规定,每年12月31日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年终结转日。为确保年终结转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中心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1年12月30日(周四)17:00起,暂停中心业务大厅(柜台)、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赣服通等服务渠道的所有公积金业务受理服务,查询服务不受影响。
二、请各缴存单位在暂停服务时间前尽快完成未办结的公积金汇缴业务,2021年12月30日17:00至2021年12月31日24:00不接受单位及个人缴款转账。
三、2022年1月2日(周日)上午恢复中心业务大厅(柜台)错时服务及各线上渠道的业务受理服务。
请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对此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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