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二、办理层级:省级/直属
三、通办方式:柜台受理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本中心缴存职工。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五、办理材料:申请人身份证
六、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窗口。
七、受理模式:
窗口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至中心业务大厅办理(需提供所购房屋相关信息)。
八、审核程序:
柜台申请→提交材料→审批通过后开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办理完结
九、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十、办理结果反馈:现场告知。
十一、是否收费: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