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25 15: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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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
二、办理层级:省级/直属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已在省公积金系统内开设单位账户并已开通单位网上业务大厅的单位,单位经办人应自中断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如上受理条件的,不予以办理。
五、办理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封存材料:
退休封存:退休证明或退休审批表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封存:离职证明
死亡封存:死亡证明
工作调动封存:调令或任职证明
六、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在省中心缴存的职工异地申请时,由单位经办人登录“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进入首页,点击缴存人状态变更,进入封存选项,核对职工的姓名、公积金账号,勾选职工的变更原因、变更月度,上传封存材料,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七、受理模式:
网上办理在线提交申请的,公积金系统会根据身份证、封存原因等信息是否有效、合规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消息给单位经办人,显示核验通过,已办理完成。核验不通过的,系统会推送未办理成功的消息给单位经办人,并告知不予通过的原因。
异地中心专窗代办的,由“收件地”窗口指导职工通过网上办理的方式进行申请;也可由“收件地”窗口收件并核实原件后,通过“一窗式”平台将相关材料流转至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前台或直接将原件邮递至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协助办理。
八、审核程序:
网上办理:经办人登录网上业务大厅→符合个人账户封存条件的予以受理→公积金后台核验信息审批通过或不通过的,由公积金业务系统予以告知→审核通过予以业务办结,完成认定。异地中心专窗代办的:“收件地”窗口对申请人材料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将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上传到“一窗式”平台(或将原件邮递至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对材料审核办理。
九、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结。
十、办理结果反馈:申请的单位经办人可在单位网厅系统查询,封存职工本人可在手机app客户端或综合平台进行状态查询。
十一、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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