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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财产?划扣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0-08-05 16: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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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村民委员会,平武县人民法院院长申东将该院成功扣划的住房公积金12万元,集中发放给该村的61名申请执行人。在案款发放现场,申请人代表杨某某在接过案款后,向平武法院赠送了印有“扶贫路上法助力执行利剑保民生”的锦旗。

  今年5月25日,杨某某等61人拿着平武法院作出的调解文书向法院求助,根据调解书,被告廖某某应于今年5月15日前向杨某某等61人支付土地租金及土地复垦费共计12万元。但在调解书生效后,杨某某等人多次向廖某某催收土地租金,均无果。无奈之下,他们遂向平武法院再次寻求帮助。当日,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杨某某等61人与廖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一案立案。

  在进入执行程序后,平武法院执行局了解到该村为县贫困村,案涉大部分申请人为贫困户,家庭生活困难。对此该院高度重视,执行局统一部署,成立了专案组,指派专人负责,并由执行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法官依法执行,快速核查被执行人在县内及户籍所在地的财产线索,最终查得被执行人名下仅有12万元住房公积金可供执行。

  在核查该财产线索的真实性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功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12万余元。案款到账后,平武法院随即向杨某某等61人集中发放案款。

  在脱贫攻坚战中,平武法院立足自身实际,加大对涉农案件的办理力度,特别是对申请执行的涉扶贫案件,依法穷尽执行手段,最大限度地保护涉困难群众不因合法权益被侵害而影响生产生活或因此致贫,积极以法治保障助力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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