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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11:32:25
可以。职工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为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的四层及以上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无电梯住宅(不含别墅)增设电梯的,在工程竣工验收两年办理一次,符合条件的产权人、产权人配偶可同时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加装电梯费用扣除政府奖补后的个人分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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