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是 日 星期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客户端
赣服通 (支付宝小程序)

Hi,我负责业务解答,欢迎咨询!

关闭
【字体:
访问量:
228
0

南昌披露一起骗取住房公积金案 他的公积金竟被假媳妇领走了

发布时间:2018-10-29 08:24:51

来源:   分享:

      伪造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单位公章、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南昌市安义县一中介人员为牟取“中介费”,帮助不法分子骗取他人名下的3.44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10月23日,记者获悉,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披露了该起骗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案。日前,假冒死者妻子的廖某及不法中介陶某已被安义警方抓捕归案。

      老人要领去世儿子公积金却被莫名“儿媳”领走

      2017年12月,安义县退休老职工杨女士的儿子詹某因意外不幸身亡。今年1月31日,杨女士来到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备以直系亲属身份领取詹某住房公积金。可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查询后发现,詹某账户里缴存的3.44万元住房公积金已经被人全部提取了。

      管理中心立即调取詹某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提取档案和柜台影像资料,发现詹某名下的34400元住房公积金,是被一位名叫王美华的女子,以詹某妻子的身份在2017年12月10日以购房名义提取的。但杨女士反映,儿子詹某并未结过婚,她也从不认识一个叫王美华的人。

      因詹某住房公积金被人提取时,管理中心尚未与民政、公安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工作人员当时仅能凭经验、肉眼鉴别办事人员提供材料的真伪。据此,管理中心怀疑该笔提取存在中介非法协助个人伪造材料骗提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可能。

      不法中介伪造整套材料只为获得1万元中介费

      为进一步查清事情真相,维护杨女士的正当权益,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于今年5月陪同杨女士来到安义县公安局龙津派出所报案。

      经龙津派出所调查确定,詹某34400元住房公积金是廖某通过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克隆”王美华身份信息)、结婚证、户口簿、詹某单位公章、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骗取的。这一整套虚假材料均由中介陶某提供,并收取了提取金额25%的中介费(1万元整)。

      10月23日,记者获悉,安义警方已将涉嫌诈骗疑犯廖某、陶某抓获归案;不法中介陶某骗取的1万元钱已退还给杨女士,而剩余的2.44万元已被廖某挥霍一空。目前,廖某和中介陶某伪造虚假材料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一案已移交至安义县检察机关,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回到顶部

  • 主办单位: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 ICP备案编号:赣ICP备05000791
  • 地址:南昌八一大道96号华龙国际大厦4楼
  • 技术支持: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