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述:
公积金中心留存的职工个人账户身份信息与职工本人所持证件不符需修改的。
设立理依据:
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建部公告第1739号)、《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号)
办理方式:
1、柜台办理:办理职工身份证号码、姓名关键信息的变更;
2、网上办理: 单位经办人通过单位版网上业务大厅办理职工非关键信息变更;职工通过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办理个人手机号信息变更。
柜台办理材料:
1、身份证号码升位
(1)《职工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中心网站下载),无需单位盖章;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姓名、证件号码信息有误
(1)《职工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中心网站下载),需单位盖章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1、柜台办理:单位(个人)申请→公积金中心柜台审核→业务办结;
2、网上办理:单位经办人登录“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进入首页→受理符合变更范围的信息变更→公积金自动核验变更信息通过或不通过,由公积金业务系统予以告知→审核通过的,予以更新,完成认定。
注意事项:
单位版网上业务大厅办理个人非关键信息变更,内容包括:缴存职工家庭月收入、婚姻状况、职务职称、学历、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的当日办结。